成果轉化是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雙向奔赴”的重要力量。然而,長期以來,受制于諸多堵點和卡點,貴州科技成果轉化“不敢轉”“不愿轉”“不能轉”現象較為突出,導致科技成果難以穿越“死亡谷”,難以在產業發展第一線“落地生金”。
為破解這一難題,貴州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貴州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措施》(以下簡稱《改革措施》),從科技成果權屬改革、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強化供給與暢通轉化渠道等方面提出干貨滿滿的20條措施,深化全鏈條全周期科技成果轉化集成改革。
近日,在貴州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新聞發布會上,貴州省科技廳對20條措施進行專門解讀。
精準“滴灌”科研一線
“2024年,我們開展了解決產業與科技‘兩張皮’問題專題調研,發現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還有不少難點、堵點。”貴州省科技廳副廳長安守海說,20條措施的出臺,充分借鑒先進經驗與做法,并結合貴州實際,非常具有針對性。
為出臺20條措施,貴州省科技廳在前期做了很多開拓性工作。
近年來,針對科技成果轉化,從中央到地方均出臺了很多政策。如何讓科研人員對政策有足夠了解,并用好政策?貴州省科技廳對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進行專門梳理,并以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持續進行政策宣傳和解讀,為科研人員答疑解惑,鼓勵他們使用政策“工具箱”,讓科技成果轉化政策精準“滴灌”科研第一線。同時,針對有些政策邊界模糊或缺乏執行細則的問題,貴州省科技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19個部門,建立起科技部門統籌協調、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監督部門協作溝通的工作機制,從政策源頭為科技成果轉化“松綁”。
在前期探索中,貴州醫科大學等單位開展了成果確權、收益分配等關鍵環節的試點改革,為20條措施的出臺積累了寶貴經驗。
貴州醫科大學創新與產業發展處處長涂波透露,自2019年被貴州省科技廳列為科技成果轉化創新改革試點單位以來,貴州醫科大學圍繞制度改革創新、服務體系建設、賦權改革三方面進行了改革探索,并出臺了相關規章制度,明確了科研人員在職務成果中的權益分配比例,形成了有領導職務的科技人員帶頭進行成果轉化的良好局面。在激勵政策和措施的保障下,貴州醫科大學的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服務交易額從2016年的2400萬元增長到2024年的1.38億元。其中,以知識產權作價入股進行轉化的項目已有5個,累計作價金額近7000萬元,產生了一批科技人員擔任股東和高管的創新型企業。
打通轉化“專用通道”
長期以來,科技成果權屬問題是影響科研人員轉化積極性的關鍵。
職務科技成果往往被視為國有資產,其使用權、處置權、收益權屬于單位,在利益分配和轉化機制上,科研人員沒有話語權。即便科研人員想進行成果轉化,也面臨諸多隱形限制。比如,科技成果轉化有不確定性,會不會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相關科研人員會不會在后續檢查中被問責?
安守海說,從有效提升科技成果產出與轉化活躍度的角度出發,《改革措施》優化完善了貴州科技成果轉化政策體系。其中,針對成果權屬及成果資產管理,《改革措施》提出了4項改革舉措,著力構建“權責明晰—激勵兼容—管理閉環”的轉化生態,破解“不敢轉”難題。
《改革措施》提出,支持科研事業單位將本單位職務科技成果部分或全部所有權賦予成果完成人,成果完成人獲得全部所有權后可自主轉化。為有效解決現有科研管理過程“行政化審批鏈條長、決策效率低”的問題,《改革措施》提出,科研事業單位的職務科技成果,由單位自主管理、自主處置,不需報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批或備案,推動“管得過多”向“放管結合”轉變。針對科研人員及管理人員“不敢轉”的困境,《改革措施》提出,成果轉移轉化過程中,單位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嚴格執行決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措施》提出“建立職務科技成果資產單列管理制度”,要求充分賦予科研事業單位科技成果管理自主權,對其所持有的職務科技成果,可自行決定轉讓、授權許可或作價投資,無需審批或備案;以作價入股等方式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形成的國有資產,區別于有形的國有資產管理方式,由單位自主決定,不納入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圍,為科技成果轉化打通一條“專用通道”。
完善績效導向制度
擔任領導職務的科研人員通過職務科技成果取得的股權激勵不視同經商辦企業;支持科研事業單位采取“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等“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授權許可他人對成果實施轉化;合同到賬金額達50萬元且履行完畢的項目,視同省級科技計劃項目,從而實現科研人員學術價值與經濟收益雙提升……《改革措施》提出的系列舉措,以完善成果轉化激勵機制為導向,著力破解“不愿轉”難題。在這方面,《改革措施》構建“績效導向、合理分配、激勵有效”的制度框架,充分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促進科技成果高效轉化應用。
同時,《改革措施》以強化供給與暢通轉化渠道為牽引,著力破解“不能轉”難題。例如,針對貴州科技成果供給不足且與產業發展需求不匹配的問題,《改革措施》提出,重點引進省外高校院所、企業的優質科技成果來黔轉化;支持省外創新創業團隊攜帶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成果來黔創辦企業,所創辦企業納入科技型企業培育,并在各類人才計劃、科技計劃項目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貴州省科技廳科技成果轉化促進處處長熊慶說,20條措施切中貴州科技成果轉化中的痛點和難點,共同服務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創新發展目標。“下一步,我們將做好做實各項工作,推動《改革措施》落實落細。”熊慶說。
“政策制度的落實,還需要從工作層面提出具體措施。”貴州省科技廳創新體系與政策法規處處長陳財慧透露,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貴州省科技廳從部門協同、操作流程、監督檢查、盡職免責等工作層面,初步提出12條具體措施,健全政策層面和工作層面緊密結合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保障機制,切實保障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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